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教学成效工作组评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新一轮审核评估“教学成效”一级指标的自评自建工作,根据《长江师范学院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长师院发〔2023〕19号)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标教育部和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第二类审核评估一级指标“教学成效”及其内涵要义,全面总结梳理我校2017 年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来在教育教学成效方面的整改成效及存在问题,全面对接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新要求,立足人才培养五个度,找准制约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成效提升的瓶颈问题,全面提升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目标
按照学校新一轮审核评估总体要求和工作进程,对照“教学成效”一级指标下面二级指标的审核重点,全面自查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社会需求的适应度、师资和条件的保障度、质量保障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情况,精准梳理一级指标任务清单,制订自评自建任务清单,整理完善支撑材料,高水准完成自评自建工作任务,高质量撰写一级指标自评报告,高标准形成支撑材料清单,服务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大局。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根据学校审核评估领导小组总体安排,组建“教学成效”一级指标项目工作组。主要人员如下:
牵头领导:向小川
组长:谭永忠
成员:盛全生、王东辉、张世威、吴文、谢艳、李世春、许芫颜、王诗成、黄东梅、钟昆明、谭海军、刘筱、彭福荣、冉明仙、邓清华、祝国超、张斌儒、刘安全、何远秀、熊健杰、林昌盛、姚闯、石文兵、王宝珍、文桃、郭红力、黄金龙、黄江波、郑俏然、吕培、傅小彪、刘官元、李雪顺。
2.工作职责。(1)负责《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教学成效”的评建工作,对照“审核重点”的内涵,认真梳理、查找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落实;(2)负责总结凝练学校“教学成效”综述材料(含特色亮点);(3)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各院(部)“教学成效”的评建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与检查。
四、具体工作任务
1. 开展“达成度”二级指标自评自建。自查学校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特别是毕业生毕业后的实际表现与培养目标要求吻合情况;毕业生毕业时所具有的知识与能力水平情况;学校建立毕业生质量持续跟踪评价机制,并持续跟踪评价情况;通过对用人单位以及相关各方的调查情况、跟踪毕业生的职业发展情况、毕业生就业岗位状况及其适应岗位的情况。收集整理已开展工作的相关材料,对尚未开展的工作加强建设,形成自评报告。
2.开展“适应度”二级指标自评自建。自查学校招生生源质量情况,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就业质量与职业发展情况,着重考察毕业生面向学校所服务区域和行业企业的就业情况、就业质量及职业发展情况。收集整理已开展工作的相关材料,对尚未开展的工作加强建设,形成自评报告。
3.开展“保障度”二级指标自评自建。自查学校教学资源包括教室、图书馆、网络、体育场馆、艺术场馆、实验室及其教学仪器设备、实践基地等情况;教师数量、结构、教学科研水平、产学研用能力、国际视野、教学投入和教学资源满足教学需要情况。收集整理已开展工作的相关材料,对尚未开展的工作加强建设,形成自评报告。
4.开展“有效度”二级指标自评自建。自查学校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人才培养各环节质量要求及监控措施;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持续改进机制。针对质量监控、质量评估和质量分析中发现问题,制定纠正与改进措施,配备必要的资源,进行质量改进,确保教学质量持续提升。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取得经验和显著成效情况,列举近五年专业领域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十个优秀毕业生案例。收集整理已开展工作的相关材料,对尚未开展的工作加强建设,形成自评报告。
5.开展“满意度”二级指标自评自建。学校定期开展在校生和毕业生座谈会或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学生对教学、管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学生对自己学习与成长的满意度情况;学校建立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满意度调查,不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学校要建立对社会用人单位的跟踪调查机制,定期了解社会用人单位的需求和对毕业生的评价,并根据反馈信息对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方案、教学方法等进行持续改进。收集整理已开展工作的相关材料,对尚未开展的工作加强建设,形成自评报告。
五、工作进度
1. 2023年11月30日前,制定《教学成效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报评建办;完成状态数据填报;启动二级指标《自评报告》撰写。
2.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制度文件制(修)订;完成审核评估专项建设项目申报;根据评估指标重点任务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分项建设,提交支撑材料。
3. 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审核评估相关《制度汇编》第一稿;根据评估指标重点任务要求加强分项建设,提交支撑材料;完成分项自评报告交报告起草组。
4. 2024年2月29日前,根据评估指标重点任务要求,加强分项任务建设,提交支撑材料。
5. 2024年3月31日前,根据评估指标重点任务要求,加强分项任务建设,提交支撑材料。
6. 2024年4月30日前,根据评估指标重点任务要求,加强分项任务建设,提交支撑材料。
7. 2024年5月31日前,根据评估指标重点任务要求,提速分项建设,提交支撑材料。
8. 2024年6月30日前,根据评估指标重点任务要求,冲刺分项建设任务,提交支撑材料;协助教育部评估中心完成在校生学习体验调查、教师教学体验调查、毕业生调查和用人单位调查。
9. 2024年7月31日前,接受预评估;制定《预评估整改方案》并实施整改
10. 2024年8月31日前,继续根据《预评估整改方案》实施整改;做好专家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的准备工作。
11.2024年9月30日前,迎接专家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
六、工作机制
1.建立双牵头工作机制。建立一级指标牵头二级指标、二级指标牵头审核重点任务的工作机制。根据《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自评自建重点任务一览表》的任务分工,有序推进、稳步实施自评自建。
2.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一级指标所涉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协同联动,共同梳理总结分析,合力完成自评自建任务、一级指标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
3. 建立责任跟踪督办机制。“教学成效”一级指标项目工作组要建立“责任到人、跟踪到位”督查机制。每一项工作任务都要落实具体的人,同时跟踪每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对不能按时完成的任务要查找原因,限时督办。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本轮审核评估全面对接新时代教育评价、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求,是对我校近年来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检验,与上一轮审核评估有很大变化,工作组的干部职工必须充分认识审核评估的目的、意义和作用及书记材料收集工作的难度,加强对评估指导思想、理念标准、程序方法等的学习研究,将审核评估作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校办学声誉的难得机遇,积极主动地投入到评建工作中。
2.团结协作,强化落实。一级指标自评自建工作是一项涉及到学校多个职能部门和教学院(部)的系统工程,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工作组的干部职工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团结一致,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协调共进,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做好自评自建工作。
3.有序推进,注重实效。工作组的干部职工要树立时间观念和质量意识,按照学校《新一轮审核评估重点任务作战图》和本实施方案的时间安排,有序推进自评自建和材料收集整理工作。要以攻坚克难的精神和勇气,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并通过分析发现学校教学成效的不足,为学校持续改进提供第一手材料,真正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评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