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建办切实推进院(部)自评自建专项工作
发布人:评建办  发布时间:2024-04-15   浏览次数:10

评建办切实推进院(部)自评自建专项工作

为推进教学院(部)自评自建专项工作扎实开展,41日,评建办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教学院(部)自评自建专项工作的通知》,明确教学院(部)自评自建专项工作的范围;为每个院(部)安排1个由教务处或评估中心1位处级干部、1位校级教学督导委员和1位院级教学督导委员共3人组成工作组,负责联系、指导、跟踪、督促院(部)开展专项工作;组建检查组对教学院部自评自建专项工作进行抽查和复查。两周来,工作组深入院(部)30余人次,指导教师说课、磨课、自查试卷、总结教育思想大讨论等;检查组已对21个院(部)2023年春期和秋期的课程考核材料进行了抽查。工作组和检查组均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要求,推进自评自建工作取得实效。